妊娠期糖尿病诊断及危险因素

文章来源:1.5型糖尿病(LADA)   发布时间:2016-12-15 13:37:27   点击数:
  

▌如何诊断妊娠期糖尿病?

  

  长期以来,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方法和标准尚未达成一致。一般于妊娠24~28周时,予口服50g葡萄糖筛检,异常者做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测定空腹、餐后1小时、2小时及3小时血糖浓度,若发现其中至少有两项数值高于标准值(空腹血糖5.6mmol/L;,L;餐后1小时血糖10.5mmoi/L;餐后2小时血糖9:2mmol/L;餐后3小时血糖8.0mmol/L)时,则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其中仅一项异常则诊为妊娠期糖耐量减低(GIGT)。

  年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织(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DiabeticPregnancYStudyGroup,IADPSG)推荐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为:口服服75g葡萄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诊断界值:空腹、1小时\2小时血糖值分为5.1mmol/L,10.0mmol/L,8.5mmol/L

▌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有哪些:

(1)年毕龄大于35岁,直系亲属有糖尿病史。

(2)明显肥胖,有分娩巨大儿史(胎儿出生吋体重超过14kg)。

(3)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

(4)有异常妊娠分娩史产\早产、死胎、新生儿不明原因死亡及新生儿畸形等。

(5)本次妊娠胎儿有异常(羊水过多、胎儿畸形)或本次妊娠有其他妊娠合并症。

(6)有糖尿病症状或尿糖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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