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导读您会诊断妊娠糖尿病GDM

文章来源:1.5型糖尿病(LADA)   发布时间:2016-12-20 0:46:53   点击数:
  

————新指南指导下浅谈妊娠糖尿病的变更

在妊娠期间血糖增高对胎儿和母体均有近期和长期的不良影响,妊娠与糖尿病在临床上越来越得到广泛的重视。年美国内分泌学会(ENDO)发布糖尿病与妊娠临床实践指南,年WHO发表了“妊娠期新诊断的高血糖诊断标准和分类”。年8月中国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发布。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版发布。妊娠期糖尿病的定义和诊断发生了很大的变更:

1.妊娠期糖尿病定义

1.1该患者是否是妊娠期糖尿病(GDM)患者?

§36岁女性

§既往未发现血糖增高

§孕3产2

§孕24周

§75g糖耐量试验结果:

–空腹血糖:8.2mmol/L

–餐后1h血糖:14.5mmol/L

–餐后2h血糖:11.3mmol/L

§HbA1c水平控制在7.9%左右

答案:该患者为临床上的常见病例,但随着参考指南的不同,其答案是不相同的,传统的指南为是,新指南为否。

1.2对于GDM,传统指南和新指南的区别?

传统指南:糖尿病合并妊娠指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怀孕前未患糖尿病,而在怀孕时才出现高血糖,即在妊娠期间发生或首次被证实的任何程度的糖耐量异常。

理想的GDM定义应该是一种妊娠女性高血糖的状态,其程度不如显性糖尿病严重,但与不良妊娠转归相关。但是传统的GDM存在异质性,包括了新诊断的2型糖尿病(以及1型糖尿病或MODY等)女性患者,结局和临床干预方式不同。

新指南:孕前糖尿病(PGDM):可能在孕前已确诊或在妊娠期首次发现且血糖升高已经达到糖尿病标准;妊娠期糖尿病(GDM):妊娠期发生的糖代谢异常。

新指南将妊娠期间发现的高血糖分为两类:妊娠期间的糖尿病和妊娠期糖尿病,增加了“妊娠期间的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传统指南中妊娠前未发现糖尿病,妊娠后达糖尿病诊断标准者归至PGDM。

2.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2.1该患者是否符合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

§25岁女性

§首次妊娠

§孕25周

§未进行50g葡萄糖耐量试验

§2h75g葡萄糖耐量试验:

–空腹血糖5.0mmol/L

–餐后1h血糖10.7mmol/L

–餐后2h血糖8.3mmol/L

根据CDS诊断标准,该患者未达诊断标准(需2个以上时间点),达到CDS年诊断标准(1个以上时间点就可确诊)。

2.2对于GDM诊断标准传统版指南和新指南的区别?

2.2.1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有较大的变动:仍采取75gOGTT,但去掉了“服糖后3h”时间点,同时空腹标准改为≥5.1mmol/L(版为5.3),服糖后2h标准改为≥8.5mmol/L(版为8.6),“1个以上”时间点高于上述标准可确定诊断(版为“2个以上”时间点)

2.2.2较版指南,GDM的筛查取消了“两步法”(即先行50gOGTT初筛,再75gOGTT);删除了GDM的分级

3.GDM诊断流程

详见: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

《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版)》之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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