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现或妊娠后发生的糖尿病。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诊断标准的下调,妊娠糖尿病患者日益增多。我国妊娠糖尿病的发病率高达17.6%,每六个孕妇中就有一个妊娠糖尿病并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妊娠期糖尿病属于高危妊娠,对母婴双方皆有危害。于孕妇,可显著增加流产、死胎、妊高症、泌尿生殖系感染、早产、难产等产科并发症的发生率等;于胎儿,可导致胎儿发育畸形、宫内窘迫、宫内发育迟缓、巨大儿等,增加胎儿死亡率。所以我们对妊娠糖尿病重视筛查,特别是针对高龄孕妇(35岁以上)、孕前超重或肥胖,孕期体重增长过多、过快、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有巨大儿分娩史、羊水过多或不明原因新生儿死亡史者、多囊卵巢综合征等妊娠糖尿病高危人群。
目前的诊断方法是所有孕妇在孕24-28周时进行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进行糖尿病筛查,以便及早发现、及时干预。
最新的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规定:只要符合下面三项中的任何一项即可确诊:①空腹血糖≥5.1mmol/L;②餐后1小时血糖≥10.0mmol/L;③餐后2小时血糖≥8.5mmol/L。若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到内分泌门诊就诊,门诊诊室二诊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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