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糖尿病、高血压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德阳市出台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相关政策。对于该政策特别关心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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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中“两病”指什么?
答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中“两病”是指:高血压和糖尿病。
问
哪些人员可以纳入“两病”保障范围?
答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未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但需要服用降血压、降血糖药物的“两病”轻症患者。
问
如果符合纳入“两病”保障范围的条件,那应该怎么申请呢?
答
需要先在二级及以医院或医保指定的部分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病情诊断认定,经过诊断认定为“两病”,在本市选择一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本人门诊治疗医疗机构,在治疗机构就医开药时,就可以享受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了。
问
那申请后,每个月能报销多少钱呢?
答
自认定当月起,治疗“两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按70%比例报销,高血压患者每个月最高报销20元,糖尿病患者每个月最高报销3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问
“两病”和已认定门诊特殊疾病中高血压、糖尿病待遇可以重复享受吗?
答
不能重复享受。
问
享受“两病”保障后,已认定门诊特殊疾病中除高血压、糖尿病外其他病种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吗?
答
可以享受。
问
假如刚被诊断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如果去门诊开药,可以享受这个政策报销费用吗?
答
你需要符合申请“两病”待遇资格,才能按规定享受。如果你符合我市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享受资格,按门诊特殊疾病保障政策享受待遇。
问
认定了的“两病”患者,医院开药或药店购药并报销费用吗?
答
为加强“两病”患者全程健康管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规定,“两病”患者只能在我市选择一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本人门诊治疗医疗机构,在所选择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处方的降血压、降血糖药物费用才能报销。
问
“两病”患者,在医院门诊开具的所有药品费用都可以按这个政策报销吗?
答
不能。只有基本药品目录中降血压、降血糖药物费用可以报销。门诊就医同时使用的其他辅助性治疗药品费用、治疗其他疾病的药品费用和各种检查费用不纳入保障范围。
问
那如果因病住院时期可以享受“两病”保障政策吗?
答
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问
享受“两病”保障政策后,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吗?
答
可以。在门诊发生的其他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费可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两病”门诊用药报销费用超过月最高支付限额后,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问
医院开药需要排队挂号,很麻烦!能不能一次性多开点药?
答
可以。如果您病情稳定,不需要随时调整服药量,门诊医生可根据病情开具长处方,最长可开3个月的用药。但是,这只针对病情稳定的患者,如果病情出现不稳定情形,要及时就医,按照医生安排的治疗计划调整用药,确保您用药安全。
问
我因探亲在外地门诊就医,发生的高血压门诊药品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
只有通过了“两病”认定的才能报销。凭处方、就医购药发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编辑:罗涵
◆来源: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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