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现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不包括妊娠前已经存在及妊娠后出现的糖代谢异常情况。年1月,美国糖尿病学会(ADA)发布了《GDM诊治标准》(),对GDM提出了新的诊治标准,原文发表于:DiabetesCare;38(Suppl.1):S8–S16。
主要推荐内容(1)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应根据非妊娠期的糖尿病诊断标准,全面筛查2型糖尿病。
(2)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采用一步法或两步法筛查GDM。
(3)GDM孕妇产后6~12周时,应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并根据非妊娠期的标准筛查糖尿病。
(4)对于有GDM病史的妇女,推荐至少每3年筛查1次,以确定是否已经发展为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状态。
(5)对于有GDM病史的妇女,如果已经发展为糖尿病前期状态,推荐进行生活方式干预或二甲双胍等药物干预,预防糖尿病的发生。
GDM的不同诊断标准高血糖与妊娠不良结局(HAPO)研究表明,即使妊娠24周前的血糖水平正常,如果妊娠24~28周时血糖水平升高,母婴不良结局的发生风险相应增加,且大多数合并症的发生并没有风险阈值。
ADA建议采用一步法或两步法诊断GDM:
1.一步法:ADA推荐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IADPSG)的GDM诊断标准。
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于妊娠24~28周行75gOGTT,空腹、服糖后1和2h的高血糖切点分别为5.1、10.0和8.5mmol/L,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切点即诊断为GDM。
该诊断标准较为宽泛,提高了过度诊疗的可能,但有利于改善GDM孕妇及其子代的预后,对控制远期糖尿病的发生也有重大意义。
ADA认为,目前还需要设计更好的临床试验,来确定最合适的GDM一步法筛查及治疗切点。
2.两步法: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建议仍采用两步法诊断GDM。
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于妊娠24-28周口服50克葡萄糖,一小时后抽血化验血糖。对服糖后1h血糖≥7.8mmol/L者,再做克葡萄糖负荷试验进行确诊。分别测定空腹及餐后1小时、2小时、3小时血糖,两项或两项以上异常即为GDM。
NIH指出,两步法诊断可以有效降低巨大儿、大于胎龄儿及肩难产的发生率,但并不增加小于胎龄儿的发生率。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在年的指南中也支持采用两步法。
前景目前GDM诊断标准仍有争议。如今,国际上多使用IADPSG推荐的一步法,推行该诊断标准需要降低GDM患者的管理成本。统一GDM诊断标准,对患者、医护人员及政策制定者都有极大益处,但需要更多更高质量的研究支持。
由MediCool医库软件内分泌团队制作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原文”,瞬间即可!北京白癜风是怎样引起的北京看白癜风哪间医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