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标准诊断的丹麦肥

文章来源:1.5型糖尿病(LADA)   发布时间:2021-7-13 10:54:25   点击数:
  

ChristinaA.Vinter,MetteH.Tanvig,MariaH.Christensen,PerG.Ovesen,JanS.J?rgensen,MarianneS.Andersen,HaroldD.McIntyre,andDorteM.Jensen

本刊负责人:雷闽湘 医院

审校:李春君 天医院

翻译:郭 琳 医院

摘要

目的:本研究探讨对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年诊断标准的妊娠糖尿病(GDM)肥胖女性,在妊娠早期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对其代谢及临床预后的影响。

研究设计及方法:对来自妊娠(LiP)研究的生活方式数据进行二次分析,LiP研究是一项纳入了例BMI≥30kg/m2孕妇的针对生活方式的随机对照研究。早期妊娠糖尿病(12周至15周),根据修订的WHOGDM标准进行诊断: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5.1mmol/L和/或2-h毛细血管血葡萄糖(CBG)≥8.5mmol/L(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排除接受治疗后符合丹麦当地GDM标准(2小时CBG≥9.0mmol/L)(n=16)的GDM女性和OGTT正常(n=)的女性。

结果:90名早期GDM的女性中,36人接受生活方式干预,54人接受标准护理。所有人均为白种人,平均年龄为29岁(四分位数范围27-33),体重指数为34.5kg/m2(32.3-38.1)。生活方式干预和标准护理组,二组间所有的基线特征都是相似的。在妊娠第28-30周,生活方式干预组的女性空腹总数胆固醇和空腹低密度脂蛋白(LDL)明显较高。所有其他代谢参数,包括葡萄糖的检测、胰岛素、胰岛素抵抗指数HOMA均相似。生活方式干预组有更多的计划剖宫产手术(22.2vs.5.6%),但是所有其他产科结局相似。

结论:在妊娠早期对符合WHOGDM诊断标准的肥胖女性进行生活方式干预不能有效改善产科或代谢结局。未来研究应着重于孕前开始干预。

本文/摘要原文选自DiabetesCare原刊,任何媒体、网站均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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