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对于哈尔滨市参保患者田春毓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作为糖尿病患者,他成为我省“两病”门诊用药新政的首批受益者,今天他医院购买了6盒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名为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的药品少花了.5元。“在窗口就能直接报销结算,这项政策真是实实在在地让我们老百姓买药少花钱了。”田春毓激动地说。
患者在医保科进行审批登记并核实患者身份
患者“两病”认定结果在医保系统备案
患者在门诊交费同时进行医保结算
11月29日,省医保局出台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针对省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城乡参保居民实施了用药优惠政策。14日,记者来到哈尔滨医院了解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落实情况。
城乡居民“两病”待遇标准统一
享受门诊“两病”的范围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并出具诊断意见,需要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
要注意的是参保居民为正常参保状态;诊断意见来源必须是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经享受统筹地区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继续执行门诊慢性病保障政策,不再重复享受“两病”待遇。
“两病”年度起付标准为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55%,统筹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元。
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简单,就医流程快捷
01:10“医院来,从挂号、就诊到‘两病’认定、开药、缴费,全程下来半个多小时就完事了,不仅购药便宜了,购药流程也很方便。”糖尿病患者陈忠生说。
医院院长王勇介绍,参保人员可随时持规定的诊断材料到“两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不受时间限制,认定结果直接备案到医保系统,“两病”认定后不再进行复查。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任选“两病”其一享受待遇。每年在未发生“两病”费用前可进行病种更改。
据哈尔滨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曹志虹介绍,“两病”患者的就医流程也同样快捷,首先参保患者携带城乡居民社保卡及相关疾病的病历诊断意见到门诊挂号、就诊,再到医保科进行审批登记并核实身份,之后患者全程携带好已盖章的《(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两病”门诊信息认定表》进行开药、缴费即可。
一年可自主选择一家“两病”用药医疗机构
记者了解到,为便于家庭医生签约及医保支付管理,“两病”参保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一个年度内自主选择1家“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认定病种的用药待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药店购药不享受“两病”用药待遇。参保人员新一年度(每年一月一日起)首次购买“两病”用药的医疗机构默认为本年度“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
异地安置“两病”参保人员在居住地选择一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作为“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
另外,“两病”门诊用药在统筹区内实行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就诊仅需支付规定应由个人负担部分;长期异地居住的“两病”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年度内随时到经办机构报销。
延伸阅读
日前,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我省《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直以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逐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全面覆盖,保障范围从住院向门诊延伸,但不需要住院的或达不到门诊慢性病诊断门槛的一些慢性病患者,因症状不够重等原因,普通的常用药进不了门诊报销门槛,难以享受到医保基金的支付。
省委省政府对慢病防治和“两病”用药政策高度重视,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工作要求,省医保局就两病发病人群、门诊用药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细致测算,在充分征求各市及有关部门意见和借鉴外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我省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保障对象主要为:参加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
这个政策是一个针对特定人群的保障政策,主要保障对象是患“两病”的城乡居民。
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按最新版国家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具体政策
一是“两病”年度起付标准为元;
二是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55%;
三是统筹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元。
在政策衔接上,做好与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和住院保障的衔接,确保群众待遇水平不降低,同时不得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推动合理诊疗和合理施治。
另外,《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三项配套措施:
一是完善支付政策。对“两病”用药按通用名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与此同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同步推进一系列完善药品价格方面的改革,以量换价、招采合一。
二是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要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第三方配送机制。完善“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
三是规范管理服务。促进预防健康管理,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生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抓好政策的组织实施:
一是压实各市责任,督促各市抓紧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标准、统一的经办规程做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确保群众年底前享受待遇。
二是做好部门协同,各尽其责。
三是加强基金监管,各地要建立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情况的运行分析机制,同时健全监督举报、智能监控、信用管理等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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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姜斌王莹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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